关于做好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人发〔2016〕14号

发布者:李永亮发布时间:2016-05-11浏览次数:162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在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进行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苏师大发[2016]12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及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岗位聘用组织职责

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审核与推荐。

从原聘岗位,申报晋升高一级(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新一轮岗位聘任文件中的晋升要求,相应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上岗条件审核,将符合晋升高一级岗位的人员推荐给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批准。

从原聘岗位,申报晋升高一级(八级、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二级单位须根据学校公布指标数,制定条件进行聘任。

管理岗位有行政级别人员按相应行政级别对应的职员职级聘任;未定行政级别,实际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符合《江苏师范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人[2016]11号)文件七级及以下职员聘任条件,由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审核,并提出本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岗位指标情况

二级岗位指标21人,在岗15人,空余指标6人;三级岗位指标63人,在岗43人,空余指标20人;五级岗位指标91人,在岗55人,空余指标36人;六级岗位指标181人,在岗130人,空余指标51人。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控制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留有一定比例用于今后引进高层次人才。七级及以上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类。教学为主型主要针对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申报教学为主型岗位,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所在学院专业课教师岗位数的20%;科研为主型主要针对有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协同创新中心和平台建设的学院的教师,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所在学院教师岗位数的5%

教师八级、九级和十级岗位的指标数见附件1,各二级单位根据所在单位指标数,聘用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初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实有人数聘任。

管理岗位按岗位聘任的比例要求,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数20%以内,目前在岗人数未超过此比例,各单位按实际在岗人数及相应等级聘任。

工勤岗位的人员,按相关人员的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原来为工人身份,在上一轮岗位聘任中被聘任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经考核合格,可聘任在原岗位,符合晋升条件的也可晋升高一级岗位。原聘任在工勤岗位,原则上不得申报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

四、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59日:学校部署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颁布文件。

251013日:各单位进行二级动员,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岗位申请表。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的相关方案,并上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

351620日:各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二级单位对拟申报高一级岗位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拟聘人员结果报送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同时上报聘用工作材料。

452331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各单位聘用结果;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批准;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561-11日:学校与教职工个人履行聘任手续,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涉及的人员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及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人员。201611日至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期间,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符合高岗申报条件的,可参与高岗的竞聘,不占学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但同样需要参与所属学院或单位岗位的申报,各单位也要审核推荐。对于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教师,如不再参与新一轮岗位聘用,经个人申请、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现聘岗位办理退休手续。

六、上报材料及要求

1.二级单位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名单。

2.从原岗位晋升到高一级(八级、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晋升条件。

3.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

4.单位推荐晋升的二级、三级、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的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支撑材料,所有提供的复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 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4)。

4. 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5)。

电子文档发至lzk@jsnu.edu.cn,联系人:夏云慧;联系电话:35002068206

七、教学与科研审核

  各单位的教务秘书和科研秘书对拟申报高一级岗位人员的教学和科研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的材料作为学院(单位)评审和推荐的附加材料。各单位人事秘书根据拟申报高一级岗位的岗位申请表和上一轮聘期考核表,填报《江苏师范大学晋升(二级、三级、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时,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二次审核,签署单位意见后,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供校评审委员会。

八、有关情况说明

1.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2. 各单位要严格在分配的职数限额内聘用人员。

3. 上一轮岗位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直接申请聘在原岗位,按上一轮聘期所在岗位级别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有资格申报高一级岗位。申报晋升二、三、五、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对照相应岗位上岗条件,在岗位申请表中阐明申请理由,并上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业绩材料复印件。辅导员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填写相应岗位的申请表。

4. 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20161159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人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下列人员暂缓聘用:(1)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保留公职人员;(2)单位公派出国到期未归人员; (3)病、事假离岗超过半年的人员; (4)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无明确结论的;(5)其他应暂缓聘用的人员。

5. 关于时间界限。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任职年限、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151231日。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业绩要求均为聘期内或近三年(2013.1.12015.12.31)完成或获得。

6. 关于论文(著)要求。论文(著)须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以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7.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保证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指标数.xls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型)聘用申请表.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晋升(二级、三级、五级、六级)专业技术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各类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2013—2015年度岗位聘期考核结果.xlsx

 

 

江苏师范大学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